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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喷喷的羊肉串?其实是“披着羊皮的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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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来源:

  导语

  入夜后,借着晚风约上三五好友去烧烤店“撸个串”,可谓是炎炎夏日的“最佳打开方式”。但你有没有想过,面前滋滋冒油、焦香四溢的羊肉串、牛肉串,却有可能是假冒的?

  近日,瓯海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陶某、刘某明、刘某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一年二个月。

  案情回顾

  刘某帅(另案处理)在山东菏泽经营着一家肉食厂,该厂以鸭肉、羊油、牛油等为原材料加工成“风味”牛羊肉串,以一串约0.5元的价格成箱销往全国各地。陶某是温州某食品公司的老板。2022年底,因公司销售的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陶某遂通过刘某帅另寻进货渠道,在明知刘某帅销售的“风味”牛羊肉串非牛、羊肉所制的情况下,以先货后款的方式向其购入产品。经查,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5月5日,陶某从刘某帅处购进“风味”牛羊肉串1572箱,并分销至温州各商户,销售额达26万余元,非法获利2.9万余元。

  同类违法行为亦出现在距温州千里之外的四川。刘某明、刘某光二人是兄弟关系,二人在四川成都经营着一家冷冻食品部。2023年7月7日,刘某帅向刘某明推荐自家的“风味”牛羊肉,并告知该产品虽然用鸭肉调味,但能还原味道、以假乱真。于是,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刘某明、刘某光同样以先货后款的方式购进1183箱产品并分销至当地商户,销售额达18万余元,非法获利6610元。

  图为从刘某帅处扣押的“风味”肉串

  2024年12月23日,案件移送至瓯海区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陶某、刘某明、刘某光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5月9日,瓯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标识产品成分,杜绝任何形式的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一切弄虚作假、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购买肉制品时,谨慎选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产品。可通过观察肉质纹理、色泽进行判断,对过于均匀或颜色过于鲜亮的肉制品需多加小心。若怀疑购买到了假牛羊肉或其他掺假食品,请务必保留好消费凭证和实物证据,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