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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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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原为瓯海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2年5月18日,同年10月1日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前头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内,1985年4月迁入黎明西路26弄12号。1992年5月1日更为现名,1995年11月12日迁入瓯海区景山街道昌新路3号。2014年9月15日搬迁到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10号。

  全院由建院时6个科室、在编人员15人增加至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司法体制改革前的18个科室、在编人员106人。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时整合成8个内设机构,另有派出机构(梧田检察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检察业务管理中心)1个。2019年上半年,为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我院根据上级院要求按照7+2模式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即设置办公室、政治部两个综合部门,设置第一至第七检察部7个业务部门(含综合业务部门)。目前全院政法专项编制74人,事业编制23人,政法专项编制中员额检察官38人,司法行政和辅助人员29人,工勤5人。另有司法雇员和文职人员33人。

  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全院始终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近三年来,全院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先后近30项(次)业务工作和30多人(次)检察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多项主要业务工作都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2016-2017年,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以来连续在全区考绩中获得优秀等次。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事业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我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打造“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