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十一组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提级巡察情况
2025年3月5日,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十一组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提级巡察情况。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十一组组长黄茂浦代表巡察组先后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小明和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传达温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反馈了提级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卢小明主持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黄茂浦在反馈时指出,2019年以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稳步向前。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效果差现象;护航中心工作谋划不全面,“检察护企”力度偏小;“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刑事检察办案不主动;法律监督履职不规范;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存在不足;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规范;执行财经制度有落差,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津补贴发放审核不严;资金资产管理有短板,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意识不强;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党组会议事规则执行有差距。
黄茂浦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力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做好做实检察为民服务。二是全面树立规范意识,有效执行各项制度。把党的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健全用人选人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三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不断提升整改质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稳固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坚持与中心工作、队伍建设、清廉建设一体推进,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卢小明表示,院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并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责任,带领全院上下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中层干部整改落实直接责任,形成以上率下、齐抓整改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整改销号和督查问责机制,将整改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见底清零。三是立足中心大局,深入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以实干实绩推动瓯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温州市委授权巡察第十一组全体同志,瓯海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瓯海区纪委监委、瓯海区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全院干警列席会议。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