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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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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提升学校与教师的报告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14日下午,瓯海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君君来到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景山校区,为该校100余名教职工开展了一次“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讲。

  宣讲会上,施君君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概念、背景和意义。“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一项制度设定。这一制度对于及早发现和干预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施君君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告的主体、需要报告的情形、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等,并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阐述了强制报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不履行报告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她强调,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学生的身心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哪怕是疑似受到侵害,都要及时主动报告,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此外,施君君还就如何识别和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常见问题,与教职工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供了实用的建议和指导。

  “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一把利刃,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是一束光芒,照亮更多‘隐秘的角落’。报告无责任、不报要追责、报错无惩罚、信息会保密。让我们一起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共同保护我们的学生!”宣讲结束后,教职工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讲让他们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积极地履行报告义务,为保护学生的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宣讲活动是瓯海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检校合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