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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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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瓯海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负责对辖区内的公益损害的立案调查和提起诉讼。

  6.负责对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8.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0.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465.0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8.27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员额检察官工资晋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考绩奖增加及差额、司法救助金增加、公积金调整等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5.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6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2.25万元,占76.64%;项目支出1,042.84万元,占23.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65.0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27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员额检察官工资晋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考绩奖增加及差额、司法救助金增加、公积金调整等造成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8.27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员额检察官工资晋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考绩奖增加及差额、司法救助金增加、公积金调整等造成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5.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917.21万元,占87.7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31万元,占5.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78万元,占2.5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8.79万元,占4.0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83.8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8%,主要原因是员额检察官工资晋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考绩奖增加及差额、司法救助金增加、公积金调整等造成支出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司法救助金,年初无该项目预算,项目经费支出由政法委经费指标划拨。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63.45万元,2018年决算为287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员额检察官工资晋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考绩奖增加及差额、公积金调整等造成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72.54万元,2018年决算为10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司改考绩奖、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3.08万元,2018年决算为为18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3.23万元,2018年决算为为7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2.78万元,2018年决算为为11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8.79万元,2018年决算为1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3.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60万元,支出决算为3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使用经费18.8万元,该项支出经费无年初预算,实际支出时使用上级补助项目2018年提前下达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68万元,占98.5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8.52万元,下降52.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2辆,2018年度公务公车购置1辆,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占1.4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0.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院购置公务用车1辆,使用经费18.8万元,该项支出经费无年初预算,实际支出时使用上级补助项目2018年提前下达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8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观摩庭审、老干部学习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累计11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观摩庭审、老干部学习等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接待113人次,1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1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8.95%。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专项及检察业务宣传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我单位共办结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041件15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44件1267人,办结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3件256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50件1964人;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未制定明细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制度更加合理化;二是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使项目经费使用更加合理化、最大化,提高我院干警办案效率和质量。

  检察业务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我院对宣传网站进行维护、更新,举办检察开放日进行宣传,多方宣传检察业务和文化;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让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院的工作职能,让群众更加了解法律知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完善;二是项目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加强检察业务宣传,使项目效益更加优化。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7.25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行动技术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信息化建设、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两房”建设、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