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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瓯检|这面锦旗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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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7月3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林国收到该区仙岩街道归侨侨眷联合会代表案件当事人送来的一副锦旗:“公正司法,情系华桥”。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11年前说起。2007年,家住瓯海区仙岩街道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其妻因感情纠纷,在家中发生争吵,后来妻子的哥哥洪某得到消息过来,与刘某发生了冲突,刘某拿起厨房内的菜刀,将洪某的头部砍成轻伤。

  案发后,刘某逃到了国外。

  今年初,在国外躲了十多年的刘某,向瓯海公安机关写信,表示想回来自首。今年2月,刘某一下飞机,就向在机场等候的民警投案自首。

  今年4月,刘某与被害人洪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对洪某进行了经济赔偿,取得了洪某的谅解。

  案件移送到瓯海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办检察官林国陷入了思考:犯罪嫌疑人刘某持刀将他人砍致轻伤,其行为无疑已经构成犯罪。但是,毕竟双方是亲戚关系,事情又过去十多年,现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了。本案在当地到底有什么影响?是否还有必要将刘某起诉到法院判处刑罚?

  带着这些问题,林国检察官走访了当地多家单位,听取意见。

  瓯海区仙岩街道归侨侨眷联合会:

  刘某此次为支付民事赔偿及回国费用已背了一笔债,需要尽快出国务工还钱,若被判刑,将无法办理出国定居手续。另外,其护照即将到期,若不及时出国换证,将影响其在境外的财产权益。

  仙岩派出所:

  刘某平日老实本分,案发前无前科,此次砍伤被害人系家庭纠纷引起,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建议从轻处理。

  穗丰村村民委员会

  刘某与被害人洪某的妹妹育有一子,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判刑,有可能影响其子前途,不利于化解矛盾。本案因家庭纠纷引起,案件已逾十余年,社会影响较小,建议从轻处理。

  2018年7月2日,瓯海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本案是该院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秉持“谦抑慎刑”的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基层走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华侨的诉求,体现法的尺度,理的适度、情的温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