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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部对一缓刑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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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5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我院未检部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团区委来到娄桥街道办事处,对一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小杨进行帮教回访。期间,小杨谈了自己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变化,表示已不再与不良朋友来往,现一直在厂里务工,准备等缓刑考验期满后开始自己创业,其母亲也表示小杨在经历此事后听话了许多,感谢政府对其宽大处理。我院未检部负责人、经办法官、区司法局及团区委的工作人员也对小杨在过去半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表示肯定,并分别对小杨接下来半年的缓刑考验期提出了建议以及对其未来的期许。当日,恰好是小杨十八周岁生日的前一天,大家给小杨提前送上了生日祝福,并送去慰问金和书籍。

  据悉,这是我院未检部第二次对小杨进行帮教回访。此前,小杨因一起较为恶劣的寻衅滋事案件被我院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经办检察官积极促成小杨与被害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并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小杨最终因其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被害方的谅解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