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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 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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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认真贯彻“枫桥经验”以民为本的精神实质,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检察特色,着力在社会治理上谋思路、下功夫,利用互联网+,做好便民服务,依托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我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零跑腿”,生动展现了“枫桥经验”瓯海检察的创新实践。

  我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零跑腿”通过互联网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核、快速查询、电子印章、网络送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零跑腿”,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依托“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双平台,实现查询申请“足不出户”

  查询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瓯海检察”微信公众号或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查询申请,我院在接收到申请后将及时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核并在内网完成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

  二、借助互联网平台技术,实现查询进度“实时告知”

  查询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后或我院在完成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后台将会自动发送受理成功或审核成功的短信至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实现申请人无需电话咨询就可以全面掌握查询进度。

  三、启用电子印章,实现查询结果“网络送达”

  我院在内网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后,批量将查询结果告知函从内网导出,在查询结果告知函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后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发送到申请人预留的邮箱或者将查询码发送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凭查询码直接在官网下载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人在家即可收到查询结果,与现场办理的结果一致,真正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零跑腿”,检察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