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5日在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过去一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年”行动,感恩奋进、实干争先,努力答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命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平安稳定,以法治之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38人,提起公诉1788人。开展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78人。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09人。坚持全链条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52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44人。妥善办理一起利用木马程序盗窃虚拟币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共计追回赃款5000余万元。
护航保障亚运盛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质性化解重复信访积案5件,对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非访人员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2人。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未经亚组委许可、擅自生产并销售亚运吉祥物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以检察建议推动涉案电商企业开展全平台涉亚运侵权商品负面信息清理和排查,累计整改店铺2490家,下架侵权商品17205件。开展“救在身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亚运场馆内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不规范等问题,同步联合区红十字会等5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共同建立重点场所AED配置和管理使用协作机制,提升全域应急救护能力。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畅通监检衔接程序,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人,其中行贿犯罪4人,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推进自侦工作转型发展,作为全省首批具有立案侦查权的基层试点院,自主研发电子数据分析研判系统,成功侦破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联合区法院开展“雷霆2023”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合计执行到位1900余万元。强化治理腐败效能,以一起公立医院医师贪污案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医疗机构管理与薪酬体制漏洞,推动开展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5人。在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润禾”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保护站,推动区公安分局组建全省首支专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女子侦查队。联合区法院等单位共同出台工作机制,推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告知制度,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聚焦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经营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非法雇佣童工等现象,督促职能部门立案查处2起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行为。婴幼儿托育机构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二、围绕中心大局,以履职创新助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数据产业“法治助推器”。经省编办批准,在中国(温州)数安港设立全国首个致力于数据产业司法保护的数据资源检察室,集中履行涉数据资源“四大检察”职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依法有序发展。深入剖析50余起房地产领域侵害业主信息系列案成因,向房地产行业协会等5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行业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公约》,新华社、央视新闻等10余家媒体相继报道。
当好民营企业“法治护航人”。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审结企业涉税刑事案件86件,为国家追回税款1000余万元,对及时补缴、整改到位的53家企业依法不起诉。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假冒巴拉巴拉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39件114人,引导、支持被侵权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9件,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赔偿750余万元。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专项活动,依法监督撤销4件涉企刑事案件。牵头区司法局、区工商联等23家单位在温州市服装商会、瓯海区智能安防产业协会设立“企检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
定制弱势群体“法治定心丸”。积极发挥司法救助托底共同富裕作用,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全面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联合区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开展困难妇女帮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提起公诉7人,依托“诉前调解+支持起诉”帮助5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切实解决无辜群众“被犯罪”问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跨区域引导侦查等手段,成功帮助一名被他人冒用身份长达二十余年的申诉人洗清罪名。
淬炼诉源治理“法治金招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银行金融产品频繁引发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问题,督促相关银行强化内部管理、堵塞风控机制漏洞。与重庆检察机关开展跨省协作,监督撤销一件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民政部门完善内部审核机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例。大力促进检力下沉,持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身边的检察官”,办理的杨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枫桥经验”典型案例,梧田检察室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法律监督引领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审前羁押率30.92%,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8.7%。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通知1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4人,监督立案26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25人;纠正漏捕漏诉24人,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5人,不起诉18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已改判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8件,监督收监“判实未执”对象6人。切实保障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推动解除一起强制医疗期限长达9年的强制医疗案。
民事检察更精更准。健全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9件。协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联合区法院等六部门形成会议纪要,构建打击拒执犯罪“自诉与公诉并行”新格局。围绕司法网络拍卖、拆迁安置权益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合计追回执行财产1000余万元,办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专项监督优秀案例。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与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协同机制,办理的陈某某等人虚假仲裁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稳中有进。坚持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双重监督”,办理行政行为违法监督4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1件、非诉执行监督6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份,采纳率100%。常态化加强府检联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1件,通过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强化释法说理,妥善化解一起涉历史建筑遗留问题行政争议。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18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推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公益诉讼成果丰硕。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多点开花,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废弃船只损害河道环境及通行安全问题,通过无人机以高空垂直视角对三垟湿地进行全方位勘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僵尸船”顽疾,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持续擦亮“田阳工作室”品牌,构建空天地立体取证体系,2起技术辅助办案案例被最高检刊发推广。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开展古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议案衔接转化,合力杜绝问题“回潮”。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更高要求锤炼忠诚担当瓯检铁军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通过主题教育读书班、专题研讨、青年大学习大讨论等多种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办一批为民为企服务项目,以实干争先检验主题教育成效。持续深化“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第二党支部“红心向党·为民而行”获评区十大优秀机关党建品牌。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46件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之以恒抓实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治顽疾,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31次,警示教育4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7人次。常态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以接受省检察院专项政治督查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案件清结攻坚,刑事案件审结率提高26个百分点,平均办案时长缩短11.5天。强化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成立专班定期召开考核分析会,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培养。以“巩固、优化、提升”为主导,一体推进业务培训、岗位练兵、高校研修和技能竞赛。常态化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筑牢检察办案“生命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任年轻中层干部8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工作,4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官师资库,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7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建理论研究团队和案例培育小组,在省级以上重点期刊发表和获奖文章15篇次,获评市级以上检察系统精品案例21件。
积极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全力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强化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开设代表委员履职绿色通道,5次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听取意见,零距离沟通交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100余场,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瓯海检察事业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还不完善;履职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能见度、感受度还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的态度,分类施策、认真解决。
2024年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实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总结,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
一是更加强化政治引领,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全方位承接、创造性落实,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大局,助力平安瓯海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渗透、颠覆、破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做实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时刻紧盯影响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型犯罪,加强分析研判,助推职能部门对症施策。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数据资源检察室先行优势,完善数据资源领域基层治理和行业治理的检察监督模式。
三是更加突出为民司法,落实司法民生保障。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抓牢抓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力度。聚焦特殊群体保护,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不断畅通救济渠道,形成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合力。全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四是更加积极综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坚持法律监督一体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优化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措施。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五是更加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道德素养。以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重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人才建设为支撑,持续优化队伍梯队结构,完善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担起的职责使命。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更高水平“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