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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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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瓯海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负责对辖区内的公益损害的立案调查和提起诉讼。

6.负责对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8.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0.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1.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4554.1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4554.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4.97万元,下8.4%,主要是2020年12月的工资、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辅助人员经费等均于2021年支出,故2021年支出执行数增加,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54.14万元,占100%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4554.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4.97万元,下8.4%,主要是2020年12月的工资、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辅助人员经费等均于2021年支出,故2021年支出执行数增加,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90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31.95万元,占77.5%;日常公用支出449.19万元,占9.9%;项目支出573万元,占12.6%。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54.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54.1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90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3万元。

(五)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4.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4.97万元,主要是2020年12月的工资、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辅助人员经费等均于2021年支出,故2021年支出执行数增加,预算数比执行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3903.67万元,占8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15万元,占5.5%;卫生健康(类)支出152.79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245.53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3330.67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费用、编外人员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90万元,主要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483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各类检察工作、购置业务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8.10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05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方面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2.79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5.53万元,主要用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1.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6万元,2021年执行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294.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38.5%。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观摩指导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际公务接待由于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且我院近年办理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检察文化建设、智慧检务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前来我院考察学习的全国各地检察院数量增加,故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我院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9万元,增长3.0%,主要是2022年度工会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3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