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四、名词解释..................................................................................................(17)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本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瓯海区委的领导,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2. 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3. 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4. 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5. 负责对辖区内的公益损害的立案调查和提起诉讼。
6. 负责对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
7. 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
8. 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9. 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0. 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
11. 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梧田检察室。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068.16万元,支出总计4,068.1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612.34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68.1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06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6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6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20万元,占79.18%;项目支出846.96万元,占20.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8.16万元,支出总计4,068.16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612.34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费压缩;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9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2%,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2.34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8.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9万元,占0.5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415.84万元,占83.9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47万元,占6.13%;卫生健康(类)支出132.36万元,占3.2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47.61万元,占6.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92.23万元,支出决算为4,06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2%,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费压缩,支出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29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基本支出(离退休经费),年初无预算安排,经费支出为年中财政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0.5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培训班和“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星级创建,年初无预算安排,经费支出由组织部和机关工委年中指标划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1.0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国家赔偿款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经费支出由办案(业务)经费年中指标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09.57万元,支出决算为25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行政运行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7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项目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6.65万元,支出决算为74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压缩,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3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司法救助金,年初无预算安排,项目经费支出由政法委经费年中指标划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测算方式和单位部分支出比例均有所调整,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8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造成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基数调整造成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0.3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造成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1.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8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29.6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占92.22%,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0.45万元,下降81.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且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2辆,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占7.78%,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105.2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数字化单轨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成果较好,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接待有所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预算的2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且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2辆,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6万元,支出8.90万元,完成预算的2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37.5%。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观摩庭审、老干部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支出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1团组,累计14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观摩庭审、老干部学习的接待11团组,14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31.27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经费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比2019年度增加16.68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大楼维护等导致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4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及科技强检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通过我院检察文化各个项目的建设我院的机关文化氛围日益深厚,干警对于检察文化的感受也日益增多;二是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的建设,也带动了群众对于检察文化的了解和认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院文化品牌创建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设施老旧有待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统筹谋划机关文化创建,优化设计方案,精心打造机关文化品牌。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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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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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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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黄利昌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1-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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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7-56698181 |
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洲洋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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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概况 |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是为了努力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要求,打造特色瓯海检察文化,推动检察文化更好地发展。2020年度,该项目主要用于我院的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项目文化建设、党建文化建设、微课视频制作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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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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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元) |
200000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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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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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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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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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0000 |
其他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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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元) |
1983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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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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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9.83 |
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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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费(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项目文化建设、党建文化建设) |
19.03 |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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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业务费(微课视频制作费) |
0.80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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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描述 |
项目执行情况 |
自评分 |
产出指标 |
质量 |
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项目建设完成率 |
100% |
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100% |
10 |
产出指标 |
质量 |
党员活动室文化建设完成率 |
100% |
党员活动室文化建设完成情况 |
100% |
10 |
产出指标 |
数量 |
检察文化建设项目数量 |
个 |
本年度检察文化建设项目的数量 |
2020年,我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主要有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项目建设1个、党员活动室文化建设1个、《从天而降》微课视频1个。 |
20 |
产出指标 |
质量 |
微视频制作数量完成率 |
100% |
微视频制作数量完成情况 |
100% |
1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浓厚我院文化氛围,提升干警获得感 |
有所提升 |
是否提升检察文化氛围,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 |
2020年,通过我院检察文化各个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我院的机关文化氛围日益深厚,干警对于检察文化的感受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水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的建设,也带动了群众对于检察文化的了解和认识。 |
23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100%% |
干警对我院检察文化建设的满意度 |
95% |
23 |
项目评分 |
96 |
|||||
存在的问题 |
我院文化品牌创建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设施老旧有待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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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统筹谋划机关文化创建,优化设计方案,精心打造机关文化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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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参与评价人员情况 |
录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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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单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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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才威 |
政治部干警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张诗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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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利昌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张诗倩 |
科技强检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0年度,该项目购置检察制服2套、法警制服4套、执法记录仪5台、三脚架1个、单反镜头1个、摄像头1个、硬盘1个、投影仪1台、传真机1台、多功能打印机1台、打印机1台、矛调中心查询一体机1台、豆浆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套、无人机设备1台、矛调中心指纹锁1套、手持云台摄录设备1台、户外电站1台、显示器及配套设施1套、太阳能充电装置1只、公益诉讼实验室器材1套、听证室系统及设备1套等设备,提高了我院科技强检装备水平;二是2020年,该项目购置的各类设备均投入使用,使用率较高,且各类设备的投入使用,使得办案、办公效率提高,办案、办公环境优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装备购置预算、计划安排不够详细,须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安排好各项购置计划,做好采购预算,保证资金使用执行率。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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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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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科技强检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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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萍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01.01-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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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7-56698181 |
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东大街洲洋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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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概况 |
科技强检购置经费项目的设立是为了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推动高科技的检察业务信息化技术装备和应用发展,为本院办公、办案提供了快捷有力的技术支持,推进全院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管理机制的创新,保障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以及为了按规定更换检察人员制服,提升检察人员形象。2020年度,该项目主要用于检察制服购置、检察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装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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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项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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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元) |
950000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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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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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
其他 |
950000 |
其他 |
950000 |
|||
实际支出(元) |
9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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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万元)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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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94.50 |
9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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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购置 |
18.62 |
18.62 |
||||
被装购置费 |
1.29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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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购置 |
74.05 |
74.05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54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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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描述 |
项目执行情况 |
自评分 |
产出指标 |
时效 |
配发及时率 |
≥90% |
制服发放是否及时 |
2020年度检察制服的购置均按时发放。 |
5 |
产出指标 |
时效 |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
12个月 |
设备购置和安装所需时间 |
2020年,该项目购置的各类设备均在12个月内完成。 |
5 |
产出指标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5年 |
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各项设备使用年限均大于5年。 |
5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制服购置数量 |
套 |
制服购置数量是否正确 |
2020年度完成更新购置新增干警制服2套及法警人员制服4套。 |
5 |
产出指标 |
质量 |
政府采购率 |
≥90% |
实行政府采购的采购数量占采购总数量的比率 |
1.2020年度检察制服的购置均由市院统一政府采购完成; 2.其他装备采购均按照采购规定进行采购,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9个,采购项目总共28个,政府采购率为67.85%。 |
9.7 |
产出指标 |
数量 |
购置检察装备设备数量 |
台/件/辆/套 |
新增或更换设备数量 |
2020年度,该项目购置检察制服2套、法警制服4套、执法记录仪5台、三脚架1个、单反镜头1个、摄像头1个、空调4台、硬盘1个、投影仪1台、传真机1台、洗衣机1台、多功能打印机1台、打印机1台、冰柜1台、矛调中心查询一体机1台、豆浆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套、食堂用工作台1台、无人机设备1台、矛调中心指纹锁1套、双人床16张、手持云台摄录设备1台、户外电站1台、显示器及配套设施1套、太阳能充电装置1只、公益诉讼实验室器材1套、听证室系统及设备1套。 |
10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合同执行率 |
≥90% |
合同执行部分占合同总数的比率 |
2020年,该项目合同执行率为100%。 |
1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利用率 |
≥90% |
设备实际使用数量占购置总量比率 |
2020年,该项目设备利用率为100%,采购设备均投入试用。 |
1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使用情况 |
设备是否使用,使用效果如何 |
设备是否使用,使用效果如何 |
2020年,该项目购置的各类设备均投入使用,使用率较高,且各类设备的投入使用,使得办案、办公效率提高,办案、办公环境优化。 |
14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检察人员形象 |
提升 |
检察人员的形象是否有提升 |
2020年度,检察制服的更新购置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内司法警察的形象。 |
14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检察人员满意度 |
≥90% |
检察人员对于制服购置的满意度如何 |
2020年度,法警制服购置、发放满意度较高,司法警察人员基本满意。 |
10 |
项目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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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 |
业务装备购置预算、计划安排不够详细,须进一步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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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安排好各项购置计划,做好采购预算,保证资金使用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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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参与评价人员情况 |
录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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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单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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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育义 |
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张诗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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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诗倩 |
办公室干警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
张诗倩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我院财政评价项目为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及科技强检购置经费项目。其中,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评价得分90.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科技强检购置经费项目评价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具体报告请见附件2、3。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