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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之星】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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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来源:

方晓东同志,现任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自参加检察工作15年来,方晓东有14年奋斗在刑事检察工作一线,是一名刑检老兵。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方晓东同志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市优秀检察官称号等多项荣誉。

    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在省公检法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通报机制出台之前,方晓东同志即敏锐地认识到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发挥职能,服务疫情防控的工作大局,并主动与公安机关法制、刑侦、预审部门沟通联系,率先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立案、移送通报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发案、侦查情况,为提前介入此类案件地侦查创造了机制条件。凭借该机制,我院第一时间介入并顺利办理了我区第一起涉疫刑事案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2020年下半年开始,方晓东同志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面对科室人员紧张的局面,方晓东同志一面承担繁多的科室综合工作,一面带头办理大要案,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9件,其中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对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做到100%提前介入、100%诉判一致,保证了案件质量,助力反腐败斗争。

    办案过程中,方晓东同志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时刻注意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执法如山,心细如发,保证犯罪的人依法受法律追究,不使一人漏网,保证无罪的人依法受法律保护,不让一人蒙冤。在办理孙波等十二人电信诈骗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波等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但公安机关未提请本院批准逮捕,遂主动履职,追捕孙波等十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提起公诉后,我院追捕的十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取得较好成效。

    方晓东同志一直将“进德修业,秉鉴持衡”作为座右铭,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增强监督质效,将是方晓东同志坚持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