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瓯海检察院  ->  未成年人检察  -> 正文未成年人检察

“社区服务令”助触法少年回归社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11月23日下午,16岁的小杨在辩护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瓯海区检察院参加不起诉宣告仪式。同时在场的,还有瓯海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半个多月来,在社工的见证下,小杨顺利通过了瓯海区检察院的“社区服务令”考察,拿到了开启新生活的“复活卡”。

  小杨早年父母离异,与继母共同生活时多次遭受挤兑后,他外出打工独自生活。在温州务工时,小杨涉嫌危险驾驶面临起诉。审查起诉期间,父亲对其行为感到失望,不愿背负起对其教育的责任,于是检察官努力联系上了小杨的母亲和姐姐,她们都恳请司法机关能对其从轻处理。经过检察官与社工的教育,小杨远离了之前所交往的社会青年,开始了在建筑工地勤恳的打工生活。检察官也多次联系其家人了解其工作状况、当前思想动态。在对自己会受到何种刑罚的担忧中,小杨接到了瓯海区检察院的“社区服务令”。

  “秉持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瓯海区检察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对轻微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实行“社区服务令”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帮助触法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健康阳光心态,更好融入生活、融入社会,同时考虑到本案的小杨情节轻微,社会调查结果也显示小杨之所以会有涉罪行为,是因为其对汽车有兴趣但并未接受正确的引导,加之家庭生活的不和睦、社会交往群体的不良诱导、自我控制力不足等共同影响,我们决定以“社会服务令”的形式要求小杨接受瓯海天宜社工为其安排的社区公益服务,并将服务结果作为评估小杨是否具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考量因素。”承办检察官说。

  接到“社区服务令”后,11月14日,小杨在社工的安排下在丽岙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以志愿者身份参与了清扫垃圾、整理书架等社区服务。在参与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小杨虽然动作不是很熟练,但是对志愿服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对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的学习活动心向往之。“我想之后可以在工作闲暇时间多多参与。”小杨腼腆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