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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开放日| 群策群力 共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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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27日下午,瓯海检察院在瓯海看守所举办以“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公安、教育局、学校、关工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瓯海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宋大姐帮教室代表等20余人参观、座谈,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探讨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的发展方向。

  与会代表们首先在讲解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瓯海看守所的监区,包括未成年监区、检察院设立的润禾未成年人工作室、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驻区看守所门诊部等,了解未成年在押学员的生活、学习情况。随后,一位在押学员代表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成长和涉案经历,发表了自己的感想,真情实感的发言让与会代表们十分触动。

  座谈会上,瓯海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熙华汇报了近年来瓯海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我院未检工作聚焦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和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三大重点,通过办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帮扶教育做好案后文章,通过“立体式”救助被害人促进案结事了,通过法治宣传提升预防犯罪成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同时,丁检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二要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品牌创新,在未成年人帮扶教育上下功夫。三要进一步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在“谁执法谁普法”上下功夫。

  随后,与会代表们就如何助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的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未检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宋玲华(十九大党代表、区关工委主任):我与瓯海检察院未检部接触比较多,他们的未检工作做得很好,不是以惩罚为主,而是帮教为主,富有爱心。

  胡晶晶(共青团瓯海区委副书记):建议瓯海检察院与天宜社工、宋大姐帮教室共同形成体系,组织社工提前介入公检法各个环节,同时可以联合法援等相关力量共同打造瓯海未检品牌。

  刘建洲(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未成年犯的矫治工作非常重要,需要社会团体的关心和合作,建议参会代表们建群,共享信息,加强交流,形成长效机制。

  赵成武(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副科长):学校层面要考虑从加强师资力量、建立学校宣传阵地等方面努力,另外还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主动邀请司法机关参与。

  曾海棠(区政协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郭瞿潘泽学片区):建议法治教育与学校教育更深度地融合,建立法治教育师资库,实现资源的集中、共享。

  章蓓蓓(瓯海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未成年犯帮教中遇到困难,社会各方力量要共同帮扶。

  林蓉蓉(区人大代表、温州市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教师):作为教育一线的教师,参加此次活动感受很深。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深远,对监护人的宣讲、教育也很重要。

  张露娜(温州市瓯海区天宜社会服务中心总干事):建议探索更系统、更完善的帮扶体系,台州路桥已经打通了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其未成年人帮扶工作经验做法可以供我们学习借鉴,社工组织也非常乐意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婵娟(区人大代表、瓯海区新桥小学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很有意义,建议不要局限在个别学校,要扩大宣传面,采取更直观有效的宣传形式。

  叶小文(区政协委员、市博物馆):要打造帮扶品牌,吸纳社会爱心人士以及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的专业人士参与;惩罚措施也应到位。

  吴浙西(瓯海区天宜社会服务中心主任):共同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日后会多联系大家。

  陈建新(宋大姐帮教室成员、合适成年人代表):把关注点放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是重点,检察机关要多与学校等有关部门联系,从源头上预防。

  黄爱洁(区人大代表、瓯海区郭溪街道塘下幼儿园业务园长):现在的法治教育关注点多在初中,可以把法治教育再往前推一推。

  黄象才(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建议社会力量提早介入、跟踪,还要思考在未成年犯感化和惩戒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陈法亮(瓯海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各部门各有一套帮扶体制,要思考怎么进行整合,建立一个完善的体系。

  最后,丁检进行总结发言,他感谢与会代表们对未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道远,瓯海检察院将继续努力,希望社会各界能共同协助,加强联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推进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