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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改造,瓯海检察院助失足少年走上人生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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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8月5日,浙江旭新建设集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员工,这是瓯海区检察院未检科在该公司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以来,送来的第一位帮教对象。

  年少气盛的小四(化名)因义气帮朋友打架触犯刑法,今年3月份被关进了瓯海看守所。在看守所的几个月中,检察官经常找小四谈心,通过法律教育和心理疏导,小四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且有悔罪表现。

  “这孩子本质不坏,犯罪是一时糊涂,应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热心的政协退休干部宋玲华在担任合适成年人期间同情小四的家庭身世,不仅为小四送去生活用品,还承担其担保人的角色。后经集体研究,该院同意对小四采取取保候审,并将其安排在本院未检科所结对的帮教基地企业内接受帮教。

  据悉,为了让小四能成功的接受帮教,该院未检科还专门成立“七人”帮教小组,并建立微信帮教群,由区团委副书记董舒、政协退休干部宋玲华、浙江开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瓯海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企业主等人共同对小四进行帮教。同时,温州新联源社工事务所也介入了对小四的帮教,并制定了详细的帮教方案。

  “能为失足青少年帮教提供一个平台,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热心企业家浙江旭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汪一新介绍说,下一步,该企业将指派专人成立帮教小组对小四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根据其学历及掌握的技能,提供适合的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定期向我院沟通反映小四的日常表现情况。

  为鼓励小四积极改造,帮教企业承诺对小四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改造期间对小四给予同工同酬待遇,不会有任何歧视行为。

  “接下来,我会好好工作,争取学门手艺,将工资赔付给此次案件中的受害者,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小四也许下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