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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社区服务令”新启航 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人员以志愿服务收获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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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1+1海豚行动”启动

    3月22日上午,瓯海区“1+1海豚行动”帮带志愿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在温州铁路南站举行,瓯海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萍、瓯海区文明中心副主任伍晓华、团区委副书记吴昊、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纪检组副组长吴丽佳、市交管局四大队副大队长徐旭光出席仪式。

    这意味着瓯海检察院顺利构建完成我市首个“认罪认罚+公益服务+相对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人员参与志愿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发展历程

    瓯海检察院于2020年下半年初步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员实行“社区服务令”。8月,据试运行情况制定《关于对轻微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实行“社区服务令”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在本院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以“社区服务令”的方式,由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公益劳动、慈善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接受矫治和教育;将犯罪嫌疑人参与志愿活动的表现作为检察机关评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程度及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考量因素之一。

    今年,瓯海检察院在原运行基础上进行了提升,联合区文明中心、团区委,与2个志愿服务站点、8支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合作,由合作团队带领犯罪嫌疑人开展种类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犯罪嫌疑人可以结合自身的特长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此外,重点以铁路温州南站、瓯海区矛盾调节中心为服务站点,实现全年性常态化的志愿服务

    本周内,志愿服务团队将带领11名拟不起诉人员参与文明交通、矛调中心导诉、平安巡防、助残扶幼、指导老年人学习拼音识字等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感想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志愿服务,挺有意义的,以前没有想过我能帮助别人。”小徐是该批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之一。“检察院给我的服务时长是15小时,这周我报名了6项活动,算下来已经超过服务时长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想多做一点。”同样参与志愿服务的小张说。

    下一步,瓯海检察院计划在瓯海街道建立志愿服务常态化全覆盖,为轻微刑事案件拟作不起诉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提供更多平台。

    #小贴士

    轻微刑事案件主要指的是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已构成犯罪, 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