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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暖企│不起诉宣告后,企业捐赠3万元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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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8日 来源:

  2月26日,瓯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方晓东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刚坐下不久,手机微信的铃声就响了起来。“谁这么一早就给我发微信啦?”有些诧异的方晓东点开了微信,一段企业放鞭炮喜迎开工的场景映入眼帘,热闹非凡。

  这是该区两家童鞋企业的负责人叶某发来的复工视频。视频下方,还留有他的一段语音,“企业的案件在检察环节办结,我们感受到了政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真情实意。”朴实的语言,让方晓东觉得近段时间的工作更有意义了。

  原来,2019年下半年,叶某和他负责的两家童鞋企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15年至2016年,两家企业从某批发市场上购入一批制鞋原材料,因对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叶某经手,在批发商的介绍下,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由湖南某公司为叶某的两家企业虚开增税专用发票,涉案税额分别达到42万余元、69万元。方晓东受理此案后,并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他和同事又走访了涉案的两家企业。经了解,两家企业是瓯海经济开发区的明星企业、创汇重点企业,现有职工六百余人。而叶某更是长期担任某慈善机构负责人,平时热心公益事业。自案件被查处后,叶某主动投案,并积极补缴了相应的税款。

  “两家企业正处高速发展阶段,又有这么多的员工,如果企业和企业主被判实刑,企业可能将无法正常经营。”案结厂倒,并不是方晓东和同事希望看到的。

  案件办理的后期,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方晓东一直和叶某保持密切沟通,向其详细说明了认罪认罚制度。2020年2月21日,方晓东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一起来到涉案企业。交谈中,叶某表示对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叶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叶某咨询的停工期间员工报酬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日后可能的劳资纠纷等方面的疑问,方晓东和援助律师也耐心给予了解答。

  “这次疫情,对企业的生存是雪上加霜,”在随后的交流中叶某告诉检察官,“我两家企业约六成的员工都是湖北籍贯,短期内无法返回温州,复工很是困难。“叶某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从企业返回后,方晓东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主动与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联系,请主管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与此同时,瓯海区检察院向温州市检察院请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涉案企业争取刑事司法政策上的支持。温州市检察院本着“平等保护”的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示考虑该企业及负责人有自首情节,且均已经补缴了税款,国家税款损失已经得到挽回,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为此,该案经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叶某及两家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决定作出后,瓯海区检察院立即向企业作了不起诉公开宣告。

  “太感谢了!我一年来的心理负担终于卸下了。现在可以一心一意办企业,我要立即筹划复工复产的事了!”听到不起诉宣告的叶某内心激动,当场决定向区有关部门捐赠价值3万元的防疫物资,以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