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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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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12月7日,温州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进驻我院,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

   上午,温州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在我院十六楼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大会,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第一巡察组组长林长汉就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瓯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戴晓勇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贤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林长汉主任首先指出,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对基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是中央巡视工作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要充分认识系统内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其次他指出,要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任务,着力发现和解决检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要着力监督检查的7个方面。同时他也对巡察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方式方法作了具体要求。

   林长汉强调,本次市院党组的巡察,是对基层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共同完成好温州市检察院交给的巡察任务。

   戴晓勇书记首先代表瓯海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认为,此次系统内部巡察非常有意义,有助于推动区检察院乃至全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圆满完成此次巡察任务,他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瓯海区检察院要保证思想认识到位,要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全面性,端正态度;

   二、工作配合要有力,要按照巡察组确定的工作计划,合理调整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巡察监督;

   三、服务保障要全面,要把巡察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考虑的更充分、谋划的更精细、安排的更周密;

   四、整改落实要坚决,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巡察中指出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巡察后反馈的问题,都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

   陈贤木检察长表示,这次市院巡察组到我院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院党组对瓯海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院对我院的关心与爱护。我院对市院巡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坚决拥护。他代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向市院巡察组作出三个“保证”:一、保证服从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二、保证完成巡察组交代的各类任务要求;三、保证整改落实见效,争取真正把接受巡察的成效体现到检察事业发展的实践中。

   随后,温州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组长林长汉带领市院第一巡察组听取了我院党组的工作汇报,以及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四个方面的专题汇报。

  温州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信息公告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7日起进驻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分别设:

举报电话:0577-56698112,13587600589

举报受理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举报信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10号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一楼东侧电梯口

邮政信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10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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