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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并宣判: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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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11月30日,由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浙江国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瓯海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虹担任审判长,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出庭支持公益诉讼。法庭经审理,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这是瓯海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浙江国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未经查验生产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质量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且在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向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温州飞丽堂保健品有限公司购进“极品红牛衍宗牌保元胶囊”“北京红参果衍宗牌保元胶囊”共2442盒,在该公司下属门店进行销售。经检验,该两款保健食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至案发时,已销售2337盒,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1月16日,瓯海区检察院在对浙江国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采购负责人员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的同时,对该公司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单位浙江国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门店张贴公告,按销售价格返还消费者货款,并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在今天的庭审中,瓯海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在发表公益诉讼意见时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不是行政主管部门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司法机关哪一家的事情,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打击。维护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希望借助今天的庭审,告诫和教育所有游走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边缘的人,切莫有侥幸心理,同时希望全社会动员起来,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建立起全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切实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据悉,近年来,瓯海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2016年至今共批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6件62人,提起公诉62件99人。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以来,瓯海区检察院围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网络餐饮服务违规、保健食品经营违法、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等问题,开展多次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64件,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3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经营保健食品违规药店13家,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单位2家,责令违规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整改4家、责令违规外卖店家整改51家,将食品严重违法犯罪者纳入黑名单17人、作出从业禁止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