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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薪他犯下命案 逃亡13年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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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十三年前,为了帮女友讨要一个月工资,他犯下命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在外十三年,他终究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近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依法对13年前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的犯罪嫌疑人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5年,20岁出头的屠某和女友孔某双双在瓯海务工,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孔某便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欣喜至极,当即便决定让孔某辞去现在这份辛苦的工作,安心养胎。2005年4月20日,孔某第一次向务工的眼镜厂主管刘某提出辞职请求,并要求结算工资。“你进厂才半个月,厂里正是忙的时候,而且厂里有规定工资都是月底发的”,主管刘某拒绝了孔某结算工资的请求。没拿到工资,孔某又气又恼,当晚回到暂住点便将此事告诉了男友屠某。不甘心的两人,第二天决定再去找眼镜厂主管说一说。在与主管交涉的过程中,两人与主管刘某起了争执,最后败兴而归。年轻气盛的屠某咽不下这口气,将女友送回家后,便决定“教训”一下主管刘某,为了增加胜算,屠某当晚便召集多个老乡,并在路边捡了厚木板和木棍当工具。找到了主管刘某的暂住处后,屠某叫了三个老乡跟他一起进屋,其余人在门口把风。进屋后,几人一言不发就对主管刘某一顿殴打,之后火速逃离现场。后刘某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参与斗殴的同伴都被抓获归案,屠某却没了踪迹。原来案发后屠某逃到了福建。公安机关对屠某的抓捕工作从未停止。今年9月,逃亡在外13年之久的屠某终被抓获归案。

  “出事后,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才知道被打的人死了”屠某向检察机关交代说。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屠某为琐事纠纷,而纠集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故依法予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