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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及时支付嫖资 合租室友成了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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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一男子叫卖淫女上门服务后因未能及时支付嫖资惹怒女子,女子召集人马上门索要嫖资扑空,合租室友却惨遭毒手,成了“替罪羊”。日前,犯罪嫌疑人郭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15日凌晨12时许,家住瓯海娄桥一出租房的小宋正打算出门吃夜宵,迎面过来三个人堵住了小宋的去路,三人气势汹汹说要找小宋的老乡朱某,朱某是小宋的合租室友,小宋告知对方朱某不在家,对方让小宋打电话给朱某,否则要他好看,还强迫小宋开门让他们进去找人,小宋只好解释说自己钥匙忘在家里了,要叫房东过来开门,没想到其中一人不由分说便拿刀朝小宋砍了过来,小宋当场血流满面。摔倒在地后还被人猛踢了几脚,随后三人便落荒而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甲交代说,当天他接到哥哥郭乙(刑拘在逃)电话说有人欠钱不还让其过去帮忙,郭甲便让一朋友骑车带自己过去,到了后发现哥哥郭乙已与一女子犹某(刑拘在逃)在车内等他,后几人在女子的指路下,驱车来到了瓯海区娄桥东耕村的一出租房,当时正好一男子从出租房出来,女子说要找的人就是这个人的朋友,几人要求男子打电话但对方不同意还发生了争执,随后郭乙就从郭甲手中的一木盒子中拿出事先准备的砍刀砍伤了对方。根据现场视频监控显示,郭甲也对小宋拳脚相加。

  据嫖客朱某交代说,当天晚上他在陌陌上加了一个女的犹某,双方谈好价格后约好上门发生一次性关系,事后,朱某称自己身边没钱,便带着犹某去外面取钱,途中朱某听见对方在电话中叫人带刀过来。“我当时就害怕了,管自己跑掉了”朱某说道。

  朱某这一跑却让合租室友小宋遭了秧,经鉴定,小宋的伤情综合鉴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郭甲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伤势达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寻衅滋事罪,故依法予以批捕。(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