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瓯海检察院  ->  检务动态  -> 正文检务动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瓯检|三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瓯海检察院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在办案的过程中注重修复社会关系,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近日,瓯海检察院依托科技多管齐下促使一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7月18日对犯罪嫌疑人涂某作出了相对不诉的决定。

  让我们看看为化解矛盾经办检察官用了哪几招。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26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涂某因出租房转让费问题与承租人林某、何某发生纠纷并殴打。在殴打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涂某致使被害人何某、林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3月19日,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阅卷时,承办检察官林国发现本案系生活琐事引起,情节较轻。当事人双方是熟人,并具有民事合同关系。若对簿公堂,只会加深双方的积怨,更有可能促使矛盾激化。虽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但终因意见分歧较大,双方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为何一次次陷入僵局?本案是否还有转机?如何才能打开双方的心结,化解矛盾?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林检察官的心头。

  检察调解有三招

  第一招:深入调查症结所在

  提审时,林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涂某虽有赔偿的意愿,但对法律一知半解,以个人标准看待法律,对法律的理解与法律规定有较大差距,只愿支付少量的赔偿金额。林检察官又联系了被害人。两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双双受伤,其对赔偿金额又有较高的期望。

  第二招:邀请第三方参与

  林检察官首先建议涂某的家人申请了法律援助,之后多次和犯罪嫌疑人涂某的法律援助律师沟通。由辩护人向犯罪嫌疑人涂某讲解法律依据,分析涂某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及赔偿的范围。终于使涂某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正确的理性的认识。同时,林检察官多次向两名被害人释法说理,解释法律法规关于赔偿方面的规定,引导他们形成合理的诉求。

  第三招:科技助力,化解矛盾

  经过林检察官的努力,最终双方就调解事项达成了初步的意见,但犯罪嫌疑人涂某的家人未得到涂某的同意,不敢对调解事项做出决断。而犯罪嫌疑人涂某身在看守所,难以及时沟通传达双方的意愿。为解决这一情况,林检察官决定运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进行调解。于是,一场特殊的调解开始了。被害人林某、何某与犯罪嫌疑人涂某的家属在瓯海检察院的调解室。该院的远程视频提审室连线身在看守所的涂某。林检察官多次往返于远程视频提审室和调解室之间,传达双方的意思,并与犯罪嫌疑人涂某的辩护人、公安机关的经办民警一同调解。最后,犯罪嫌疑人涂某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出具了道歉书,其家属代涂某与被害人林某、何某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是瓯海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助力刑事和解的案件,也是该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典型案例之一。该院认真汲取“枫桥经验”的精髓,以化解纠纷、维护和谐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第三方机制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大胆尝试取保候审同城待遇,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同时,进一步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有特色的矛盾化解新路子,依托科技,创新载体,让调解更方便、更快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