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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伙儿蟊贼竟对城市绿化园林打起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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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上千株绿化苗木遭小偷疯狂盗挖

  绿化景观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但在美景前,总有一些“煞风景”的人。他们疯狂偷挖城市绿化带景观树木,蓄意破坏这份美好,让人痛心。日前,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了这伙人。

  在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头村高速出口附近旁的绿化带上可以看到,原本长势茂盛的苗木被人拔去一大片,露出了光秃秃的一片泥土。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被盗的苗木品种为金叶石菖蒲。

  经侦查,陈某、郝某、张某、牛某四人先后落网。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牛某接到陈某的电话,让他开车带几个人去温州偷草,因为手头拮据,牛某应了下来。因陈某临时有事,牛某便开车带着郝某、张某先抵达温州。4月16日凌晨,三人在陈某的指示下来到娄桥街道古岸头村高速出口附近的绿化带上,徒手开始挖起了绿化用的金叶石菖蒲,挖了将近3小时,装满了6个蛇皮袋后,三人迅速驾车消失在夜色中。后陈某赶来与三人汇合,三人将当晚挖得的苗木交由陈某处理。

  4月17日凌晨,陈某、郝某、张某、牛某四人故技重施,来到事先物色过的位于鹿城区瓯江路的一处绿化带,以相同的手法,疯狂盗挖了3小时,装了十来个蛇皮袋。被盗的苗木有金叶石菖蒲和紫娇花两个品种,总价值3万多元。

  “我之前在上海上班,感觉偷草挺好玩,再加上手头拮据就答应了,之前说好扣除来回车费,剩下的钱平分,没想到钱还没分到呢就被抓了”,牛某交代说。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某、郝某、张某、牛某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故依法予以批捕。

  检察官提醒,城市绿化带属于公共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损坏,更别说盗取了。情节轻微的都会采取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