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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寻找前妻竟点燃了煤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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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瓯海区郭溪街道一居民楼下发生了这样惊险的一幕:一夜宵摊老板欲点燃煤气罐自杀,就在火苗蹿出的一刹那,民警和消防官兵奋不顾身冲上前控制住了男子,并迅速扑灭明火。近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13日下午,瓯海区郭溪街道一居民楼下,一名男子从屋内拎出两个煤气罐,一手点燃了香烟,扬言要点火自杀,男子满身酒气,情绪十分激动。据悉,男子常某今年45岁,河南人。据现场目击者叙述,男子不时做出将香烟靠近煤气罐燃气阀的动作,小区居民都不敢靠近。一位年纪大点的大叔试图在边上劝他,男子根本听不进去。

  事发地点是一个老旧的居民区,周围房屋密集,道路狭窄,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和消防官兵赶到了现场。疏散群众后,民警一边安抚男子情绪,一边慢慢靠近,试图将其控制住。但是,常某根本不听劝解,见消防队员靠近,男子的情绪越发激动,不顾一切的点燃了煤气罐。千钧一发之际,民警奋不顾身上前推开了常某,消防官兵迅速上前关闭煤气罐阀门并将明火扑灭。因处置及时,男子身上未被灼伤,现场未造成其他损失。

  事后,常某被带到派出所,“我只记得我喝了酒以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想让你们帮我找老婆,后来发生什么就记不清了”酒醒后的常某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毫无印象。常某交代说,自己是做夜宵生意的,当天喝了很多酒,打电话给前妻却一直没有接通,就索性打电话报警,威胁说找不到前妻就自杀。

  据悉,常某口中所说的前妻其实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了,第一任妻子十几年前患癌症去世了,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常某既要偿还给前妻治病欠下的债又要抚养两个子女长大,生活压力很大,所以常常借酒消愁。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常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依法予以批捕。

  检察官提醒,喝酒要适量,酒后一定要控制情绪,注意言行,切莫因一时之醉给自己增添麻烦,一旦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即使是在醉酒状态下也不能免除罪责,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