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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申请刑事案件证人隐蔽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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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由瓯海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毛某、时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两名关键证人通过远程视频隐蔽出庭作证,其证言对证实本案犯罪事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被告人毛某、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笔迹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及法院强制执行为手段,诈骗多家企业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在我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对该案进行多次证据补强,并核实关键性证人的证言。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本案的关键证人都是被告人之前一起工作的同事,是他们见证了案发时两名被告人伪造笔迹签订劳动合同并上交公司的作案经过,身为企业在职员工,他们不愿轻易出庭,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但是他们的证言对于证实犯罪事实却至关重要。

  为了能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证人合法权益。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特向法院申请证人保护措施,让两名证人通过远程视频隐蔽出庭作证。虽然证人没有直接出现在庭审现场,但通过互联网视频同步技术,证人作证过程与庭审现场实现了无缝对接,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将法庭电子屏幕上的影像做模糊化处理,声音也进行变声处理,解除了证人的后顾之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