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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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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11月10日下午,我院联合区工商联,召开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成立大会。法律服务团首批成员、瓯海区各行业协会、各镇街商会及企业家代表80余人来到我院,欢聚一堂,共襄盛会。大会由我院常务副检察长夏志兴主持,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贤木,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谢东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为法律服务团授旗,为服务团成员颁发聘书。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院的精神,一直十分重视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多年来,我院和区工商联密切合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工作联络站。去年,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专门文件,推出八大举措65项动作。除了把做好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中之外,我院还在区工商联的支持配合下,联合开展了法律讲座,走访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为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努力。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服务非公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我院决定成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向本区非公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服务团首批成员共33名,由我院业务骨干和从本市各大律师事务所中聘请资深律师组成,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潘标标担任团长,并聘请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项军权为名誉团长。为了使法律服务团规范、精准、高效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我院和区工商联联合出台了《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除了提供一般性的法律事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企业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竞争能力之外,还将建立涉企行政、刑事案件救助等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谢东在会上致辞说,区工商联多次同区检察院合作为非公企业服务,这次法律服务团的成立,为我区非公企业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是为企业家保驾护航的又一全新起点。谢东书记还就“检律企会”之间如何实现对接,提出了要围绕中心、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服务网络、实现律企之间精准对接,以及律企双方要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等意见。

  陈贤木检察长在会上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这次我院再次与区工商联合作,成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部署,突出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来说,有三个目标:

  一是要打造一个专业的服务平台。根据服务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分设民商事、刑事和行政三个业务组,各指定负责人员和联络人员,针对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帮助。

  二是要达到一个高效的服务目的。要主动适应企业的法律需求,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途径和方式,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争取将最好、最优秀的法律产品引入非公企业法律服务。

  三是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服务机制。法律服务团是一个常设性的服务机构,不仅开门接待,还要主动上门,定期走访,上门提供服务。不仅设置热线信箱,收集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还要建立一个“检律企会互动微信群”,开展经常性的互动交流,定期进行信息通报,确保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性。

陈贤木检察长同时还对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提出希望和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团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各自的专业和资源优势,竭尽所能,为企业排忧解难,护航非公经济。二是要切实提供优质服务。要紧密围绕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贴心的、放心的、优质的专业化法律服务。三是要严格做到规范服务。要严格按照服务团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坚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守企业的商业机密,树立良好形象。

  参加会议的服务团成员介绍了各自的专业特长,并作了表态。

  参加会议的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纷纷表示,非公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法律风险,平时急需法律知识又求助无门,检察机关把全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资源聚集起来,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真是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参加今天会议,心中感到一股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