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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预防微课堂”进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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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来源:

  3月28日下午,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应邀为温州交通建设集团公司60多名中高级管理人员送去了一堂“预防微课堂”。2015年9月6日,经我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该公司副董事长田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瓯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检察官结合相关真实案例和股份制企业的特点,生动具体地解释了刑法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认定范围和职务犯罪的种类、立案标准、量刑幅度,并在最后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敬畏法律,二是时刻紧绷廉政之弦,时刻警醒反省自己,三是知足常乐,珍惜当下,且行且珍惜。

  随后,我院预防科负责人结合田某挪用公款案,提出相关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听课人员表示,在听到田某本人在侦查期间的写下的忏悔录后,内心受到极大震动。在活动的最后,检察官们还为该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法律答疑。

  该公司董事长认为此次“预防微课堂”的形式好,讲的生动,催人警醒,此次活动提高了该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希望我院能定期到公司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据悉,该公司是国有参股的股份制公司,现有职工3500余人,拥有固定资产3.8亿元,年产值1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