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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多部门党政领导旁听受贿案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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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来源: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3月18日上午,原中共浙江省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申卫国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防腐拒变的意识,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合区纪委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组织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或镇长(办事处主任)及城建工作分管领导、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等共计近60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反腐教育。为帮助旁听者对案件和相关法规有更深刻的理解,庭审开始前,分发了《有关受贿罪的部分刑法法条及司法解释》和起诉书等资料。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对申卫国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申卫国在1999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平阳县水头镇、鳌江镇镇长、书记及中共平阳县委员会常委、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及其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16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随后,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面对检方的指控,申卫国均没有异议。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面对权力、金钱的考验,一定要深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以权谋私,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公诉意见书中,公诉人对本案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详细阐述,对犯罪原因进行了简要剖析,对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通过身边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典型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以案说法、现场警示,使参加旁听干部心灵深受震撼。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直面庭审现场的教育形式更直观、更现实,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廉洁从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