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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一征地补偿贪污窝案 一年后7人集体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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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6日 来源:

  “在‘跑路’期间,我忍受不了家人离散的痛苦,又要整天担心受怕被抓,我明白自己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以决定投案自首,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日前,叶某来到瓯海区检察院投案后如是说。之后,又有6名涉案嫌疑人相继到案自首。至此,瓯海区检察院查办的瓯海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征地补偿贪污窝案办理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2009年和2010年间,在温州政府对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征地工作中,叶某伙同当时负责对南湖地块征地政策处理的贾某(时任南白象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已因贪污、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预谋骗取土地补偿款和三产返回指标,并与多名村民相互串通,由贾某向负责测量土地人员打招呼或者递纸条的方式,给所测土地虚增面积,与该7名犯罪嫌疑人共同骗取三产返回指标面积330余平方米(经鉴定,价值270万余元)及土地补偿款29万余元。去年11月,我院对贾某进行立案侦查,揭开了瓯海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征地拆迁贪污窝案冰山一角,但涉案另一重要犯罪嫌疑人叶某闻讯潜逃,致使该系列案件进一步查处陷入僵局。

  发现叶某潜逃后,瓯海区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集中精力从主犯贾某入手,查出其与哪些村民串通和具体虚增面积等情况,并逐一走访“虚增”村民和测量人员,查实征地过程中隐藏的猫腻,形成查办的高压态势。同时,派人迅速采取网上追逃、边境控制、吊销护照等一系列追逃措施,尽最大可能压缩其外逃空间,并根据相应情报采取蹲点守候等一切可能的措施,不断加大对叶某的抓捕力度。在开展追逃叶某的同时,瓯海区检察院派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干警,多次上门对叶某家属阐明形势、法律政策规定和自首或拒不归案的利害关系,劝说其家属动员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经反复工作,12月1日,叶某终于拨通了经办检察官的电话,“我现在杭州,明天下午我就回温州向你们自首”。次日中午,在外潜逃达一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叶某主动到瓯海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在逃亡的日子里,身上仅带着少量现金的叶某,先是逃到杭州,但是怕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不安心,又先后在湖北黄石、湖北武汉、安徽祁门等地落脚,最后又躲回杭州。叶某归案后,又经瓯海区检察院干警一番努力,其余6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继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均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瓯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该批窝案共3件12人,查明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在强大的法治宣传攻势下,这起窝串案共有9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达到了较好的办案效果。